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
2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;
3、身体健康,能承担正常工作;
4、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具体岗位条件(详见附表)
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毕业证及学位证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、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和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2015年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,通过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主页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。
(二)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
报名采取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,本次公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:1以上方可开考。
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人员,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无身份证者,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)、获奖证书等,填写《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,到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现场报名。
报名时间:2015年8月28日—2015年9月4日(北京时间10:00—13:30,16:00—19:00)。
报名地点: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993-2055089
(三)考试
1.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,均按百分制计分。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,否则不能参加考试。
(1)笔试
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、心理学基本知识,应聘岗位专业基本知识等。笔试总分100分,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(2)面试
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(笔试)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:3的比例确定。若此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,按实际人数确定。面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思维、理解、应变、分析、语言表达等能力,以及对中职教育发展状况的了解、学校发展概况等内容。
(3)综合能力测试
综合能力测试为专项技能水平测试。
2.总成绩计算公式:
总成绩实行百分制。即:总成绩=笔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40%+综合能力成绩×30%,合格者报校党政联席会。
(四)体检、专业心理测评
体检工作由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牵头组织。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:1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则按照同岗位考核成绩依次递补,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。
(五)公示
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公示7天,如公示有异议,经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同岗位考核成绩依次递补。
(六)聘用
公示无异议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组织纪律
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,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,对违反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违反规定的应招人员,视情节轻重,取消其考试资格;已被聘用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公开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。拟聘用人员与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不得聘用。
本《招聘简章》由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负责解释。
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
2015年8月27日